海南于今年6月15日启动
为期两个月的
“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
【资料图】
目前共将约103万本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
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
和金融机构的各类不动产证原件
以及已依法登记的
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
发放到群众手中
这是海南日报记者
8月15日从省资规厅获悉的
过去,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由不同部门办理,因登记资料信息化水平低、部门间信息不对称,为规避土地、房屋多次交易、重复抵押等风险,全省各市县登记部门和金融部门在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时,按照惯例,存在留存抵押人不动产证原件的情况。随着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可实时查询,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已无须收取抵押人的不动产证原件,有些市县也自行开展过清退工作,但并不彻底。
自“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全面清查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不动产证原件,含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旧版产权证书,确保不重不漏。
与此同时,各市县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公告、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机构联合各金融机构采取群众自取、社区(小区)集中发放、邮寄送达、送证上门等方式,加快推动不动产证退还、发放工作。
“专项行动目前已结束,部分群众因个人原因还未领到的,仍可到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领取。”省资规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海南下一步将持续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交房(交地)即交证”等便民利企措施,确保不动产证办理“快到手”。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李梦瑶 通讯员:尹建军
值班主任:李国栋
值班总监:刘冀冀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陈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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