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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没有人居住或者居住时间较久的、出现破损的房屋,极易出现安全隐患,征收时,征收部门以被征收人危房为借口强制拆除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9年林女士的老家昆明建设的越来越好,于是和丈夫商量一同回老家,为家乡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些力量。回到老家的林女士将家里200多平的房子大致整理了一下,一楼运作小超市,二楼居住。同年拿到了经营许可证,生意也越来越好。
2022年当地行政机关要征收一部分居民用房改建民宿时,将林女士纳入征收在内的房子已危房为由强制拆除。林女士知道自家的房子有些年头,但不明白就算是危房就能随便拆除吗?
想要知道房子如何被认定是危房,首先需要明确认定危房的主体。《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危房是根据房屋安全等级来进行认定的,同时也不会无偿拆除。经鉴定,将危房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属于当地危房,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为优先拆迁对象。
就算认定结果是危房,林女士也可以申请补偿的。可在拆除过程中,行政机关未经任何鉴定就被强制拆除,属程序错误。因此林女士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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